好醫師新聞網記者游尚智/台北報導
報稅季節又要來臨,薪水階級想要少繳一點稅,應留意各項扣除額度訊息,健保署提醒民眾,結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方式,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和補充保險費皆可以全額列舉扣除的,不受2萬4,000元保險費扣除額之上限限制,千萬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健保署表示,民眾在報稅時,所需要的健保費繳費證明,除了可以向投保的公司(行號)或工會(漁會、農會或水利會)申請,及向各扣繳補充保險費的單位申請補充保險費扣費證明外,自105年4月起,民眾亦可利用下列方式,查詢或申請104年度健保費繳費證明:
一、透過健保署全球資訊網,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查詢或下載。
二、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至加保的鄉(鎮、市、區)公所、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查詢申請。
三、在便利超商之多媒體資訊工作站,使用自然人憑證,查詢或下載。
105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期間,各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均可查調健保費資料;另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亦可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查詢健保費繳納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