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醫師新聞網編輯部/整理報導
睡眠和飲食一樣都是基本生理需求,每一個人都需要睡眠。所以照理說人不應該失眠,但實際上「睡眠障礙」卻是門診患者最常見的主訴之一。大多數的「失眠症」是屬於次發性,也就是導因於其他各種不同的生理或精神疾病,找不到病因的「原發性失眠症」比率僅在10%以下。因此有此問題的患者應該求助專業醫院,切莫隨意聽信偏方,以免貽誤病情。
大林慈濟醫院身心醫學科楊淑如醫師表示,人體生理節律的形成是十分複雜的,主要受到腦幹和邊緣系統的「網狀賦活系統」、內分泌系統、神經系統及身體各機能相互協調影響。不過正常「睡眠需求」有很大的個別差異,少則四、五小時,多則將近十小時,但大多數人的睡眠時間約是六到八小時。
睡眠分為兩大類:快速動眼睡眠及非快速動眼睡眠,而非快速動眼睡眠期又分為:
﹣淺睡期:第一期睡眠,第二期睡眠
﹣深睡期:第三期睡眠,第四期睡眠
在正常的睡眠週期中,「非快速動眼期」約佔所有睡眠時間的75%,其中淺睡期(第一期佔5%、第二期佔45%)約佔50%,熟睡期(第三期佔12%、第四期佔13%)約佔25%,之後則是「快速動眼期」約佔所有睡眠時間的25%。正常情況是由「非快速動眼期」第一期循序進入第四期,睡眠由淺而深,而在「快速動眼期」之後,又進入「非快速動眼期」第二期,如此週而復始,約一至一個半小時循環一次。
睡眠的前半夜以「非快速動眼期」第三、四期的熟睡期比例較多,較熟睡不易被吵醒;後半夜的「快速動眼期」時間延長,第三、四期消失,天亮前會有短暫的清醒。
那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算是失眠呢?是不是只要我睡不著都算?其實失眠又分為下列幾種情況:
入睡困難:到了夜晚就擔心會失眠,焦慮緊張、胡思亂想、坐立不安,以焦慮症的患者最常見。
維持睡眠困難:睡眠很淺,一點點聲響或光線就覺醒。
睡眠品質不佳:主觀地認為睡眠不好,不能熟睡或頻頻作夢,或是雖然有睡覺,卻仍然沒有精神。
過早覺醒:半夜或凌晨醒來,輾轉反側,難以成眠,臨床上以內因性「憂鬱症」患者最常出現。
楊淑如醫師指出,如果睡著之後有作夢是正常的生理現象,「快速動眼期」時期被喚醒,通常有做夢的現象。若前一天沒睡好,則隔天「快速動眼期」比例會大幅增加。「做夢」是正常睡眠的一部份,不等於失眠,夢的內容則與情緒狀態、白天的生活事件、夜裡睡眠的環境等因素有關。
而在臨床下失眠的患者常見的誘發原因,則可分成造成暫時失眠及慢性失眠的原因。通常暫時失眠的原因有可能會是壓力、或改變睡眠環境或是就寢時間、也可能是因為疾病的影響,而在這些因素消失後,失眠的情況可望改善。但如果是慢性失眠的話,則會是比較困難的,其可能的原因有和身體疾病相關、或與病痛及藥物有關、也可能和精神疾病相關。
楊淑如醫師強調,據醫療研究報告指出80%的失眠症和精神疾病有關,失眠也是許多精神疾病所呈現的主要症狀之一。如:焦慮性疾患、憂鬱性疾患、躁症、精神分裂病、酒癮或藥癮、器質性腦症候群、其他精神疾病可能伴隨有不安、焦慮而導致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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