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喘息服務」
為減輕家庭照顧者照護壓力,在照顧者必須放下照顧責任時,如有事需離家一小段時間或覺得自己需要休息的時候,由訓練合格並領有證照的照顧服務員到宅協助照顧,或送至市政府甄選合格之護理之家接受照顧。
服務內容
一、居家喘息:由廠商派遣合格照顧服務員或居家服務員至個案家中提供個案日常生活照顧及其他相關服務。
二、機構喘息:將個案送至市政府甄選合格之護理之家接受照顧。
補助對象
服務對象未聘有外籍看護工並由家屬實際照顧,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家庭照顧者照顧個案達一個月以上。
二、因疾病出院後,經中心照顧經理訪視評估認定有需要者。
補助標準
一、補助天數(機構喘息及居家喘息合併計算)
(一)重度失能:個案每年最高補助21天。
(二)中度失能:個案每年最高補助14天。
(三)輕度失能:個案每年最高補助14天。
二、補助費用
(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本市全額補助。
(二)一般戶:
居家喘息:部分負擔4小時/160元、8小時/290元、12小時/360元。
機構喘息:每日部分負擔240元(耗材及鼻胃管餵食者每日營養品須自付)。
服務費用
一、居家喘息
服務時數費用 |
4小時 |
8小時 |
12小時 |
|||
身分別 |
政府補助 |
自付額 |
政府補助 |
自付額 |
政府補助 |
自付額 |
一般戶 |
640元 |
160元 |
1160元 |
290元 |
1440元 |
360元 |
低收入戶 |
全額補助 |
二、機構喘息
服務時數費用 |
照護費:1200元/天 |
交通費 |
||
身份別 |
政府補助 |
自付額 |
政府補助 |
自付額 |
一般戶 |
960元/天 |
240元/天 |
補助50-64歲身心障礙者及65歲以上長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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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 |
全額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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