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醫師新聞網 - 銀翹解毒片西藥成份已製3000盒

2016-05-03 21:00:17

好醫師新聞網記者游尚智/台北報導

在坊間被流傳為具對抗A型流感病毒的銀翹解毒片,上月下旬遭香港衛生署驗出含有西藥撲熱息痛(Paracetamol)成分;我國衛福部三日公布清查結果,該藥品並未輸入境內。衛福部同時呼籲民眾前往香港不要隨意購買藥品,更應該避免購買到該批成藥,以免造成自身危害。

據了解,該項藥品違規事項,是在上月22日,由大陸食藥監總局網站披露《總局通報銷往香港的「銀翹解毒片」檢出撲熱息痛的調查情況》。調查情況中顯示,涉事的銀翹解毒片是隆順榕制藥廠在香港注冊的藥品,注冊證號標示為HKP-00056。涉事藥品生產廠家為中新藥業隆順榕制藥廠(原天津中藥制藥廠),經由其註冊持有人「明華公司」在港銷售。「明華公司」,涉及產品數量為3000多盒。對於造成中成藥摻西藥的原因,通告中表明隆順榕制藥廠生產的銀翹解毒片與精制銀翹解毒片共用相同的壓片機,但是精制銀翹解毒片經批准的處方中含有撲熱息痛60mg/片(常用於消熱止痛,商品名稱有普拿疼、百服寧、泰諾等),只是在更換產品時,因清場不徹底導致成分交叉污染。大陸食藥監總局表示,藥品交叉污染屬於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藥品GMP)的嚴重事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要求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責令隆順榕制藥廠停產整頓,徹底召回涉事產品,並對其違反藥品GMP等違法生產行為立案調查;擴大對該企業相關產品的抽驗批次,有關信息及時向社會公布。對於香港明華公司擅自銷售已召回產品行為,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已通報香港衛生署。

我國衛福部得知此訊息,立即清查確認我國未曾核准該藥品輸入。依藥事法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藥品,核屬藥事法第22條1項2款之禁藥,依同法第82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83條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福利部再次呼籲民眾,生病應找合格醫師,服用合法製藥廠所製造之中藥;不購買非醫療場所及來源不明之藥品;海外旅遊亦不購買非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藥品;遇有非法來源之藥品,也請檢具相關販售來源資料,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檢舉,全民共同打擊非法,維護己身及親友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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