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醫師新聞網 - 名醫會客室/斷食究竟算不算善終?籲請各界開啟重要對話

2025-04-22 09:00:13

編者按:斷食善終議題近來引起了推動安寧緩和療護醫療人員的強烈反彈,認為斷食是以加工方式促進死亡的發生,不能稱為「善終」。同時要求正名,停止在斷食後面冠以善終二字。兩造雙方的攻防引起醫界不同觀點的交流,究竟什麼才是善終?民眾與政府必須付出那些努力以得到善終?本文作者提供另一個觀點,並籲請各界開啟這場重要的對話。

 

文/臺北慈濟醫院放射腫瘤科主治醫師、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常佑康醫師

近年來,我國的安寧療護的確幫助許多受苦的生命末期病人與家屬,處理許多折磨病人的症狀,改善了病人的生活品質,分擔了家屬的照顧壓力。然而,由於論服務量計酬的健保給付制度及諸多因素,導致目前台灣現有的「醫院安寧、機構安寧、居家安寧」設計,出現「缺病床、缺人力、缺麻醉管制藥物、缺心理諮商等後援、缺品質把關、缺資訊(只有8.9%民眾知道有「居家安寧」)、缺健保給付」等「七缺」困境,又加上台灣民眾對長照制度的不信任, 使得民眾對善終、甚至加速死亡的自主斷食、安樂死等訊息非常關注。

 

在2020年,台灣已經出現「瑞士安樂死顧問團隊」組織,免費提供諮詢、協助病人準備資料、翻譯及填寫文件,申請成為「尊嚴」的會員,也陪同病人到瑞士面談(機票由病家負擔),評估是否符合接受醫療協助死亡的條件。另一方面,畢柳鶯醫師自2020年4月7日在個人部落格分享,其陪伴罹患小腦萎縮症的母親漸進式斷食善終(正式之醫學名詞為自主斷食Voluntarily stopping eating and drinking, VSED,以下使用自主斷食這個名詞)的經驗之後,在台灣社會引起廣大的迴響,至今畢柳鶯醫師已陸續出版《斷食善終》、《如何好好告別生命》、《有一種愛是放手》等三本書(第四本書校訂中)、一部斷食善終紀錄片《順行》、及汪漢澄醫師翻譯美國提摩西·E·奎爾醫師(Timothy E. Quill)等人著作的《自主斷食,慈悲而尊嚴的善終選擇》(ISBN:9786263105737)。

 

提摩西·E·奎爾醫師在其書中第三章:倫理議題中論述,拒絕維生治療與拒絕食物和水分(自主斷食)在倫理上是相同的,因為有決定能力的病人拒絕治療(即使是救命所需)的道德權利已經深植於我們的信仰;如果醫療提供者在病人拒絕維生治療時可以(甚至有義務)提供緩和照顧(安寧療護)的話,那麼對自主斷食的病人也應當可以(甚至有義務)提供緩和照顧。美國法律保障有決策能力者的自主斷食,而且多數安寧療護機構支持自主斷食。然而,目前我國的兩大善終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及【病人自主權利法】仍存在進步空間,如醫療人員對鼻胃管灌食是否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用以維持末期病人生命徵象,但無治癒效果,而只能延長其瀕死過程的的「維生醫療」沒有共識,而拒絕手工餵食與自然餵食並未被寫入【病人自主權利法】,再加上目前簽署病主法之民眾約101,944人,約僅占總人口比例千分之4.3(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網頁https://hpcod.mohw.gov.tw/HospWeb/,查詢時間2025/4/20 22:30),以及斷食是否為餓死或自殺等,導致自主斷食在醫界、法界、民眾間發生許多爭議。

 

目前已有在家自主斷食案例,在未經醫學評估、未對停止飲食後的症狀與各種挑戰有充分準備、未尋求安寧療護體系支援的情況下,其倍感壓力的家屬向筆者求助;過程中家屬擔心聽從長輩的要求是愚孝,強制讓長輩就醫後,才診斷出長輩罹患末期、已轉移肝臟、肺臟的胰臟癌,因此接受安寧療護、恢復飲食後終得善終;筆者相信這不會是唯一的案例。雖然筆者過去文章皆有提到不適合自主斷食的說明,畢柳鶯醫師亦有強調身心疾病患者,尤其相對年輕者、傷病早期,病情尚在復原中,如中風恢復期、難以承受的身心痛苦,譬如親子關係疏離與獨居、病人與家屬或家屬間意見不一致等狀況不適合斷食往生,並已開始避免使用斷食善終的說法,然而這些重要的提醒都被淹沒在更多的網路訊息中。

 

雖然有加速死亡的結果,目前西方國家已逐漸認為自主斷食是生命自主的展現,不是自殺,而是自然死亡,並認為醫療支援自主斷食是符合倫理的(BMC Medicine 2017;15:186)。提摩西·E·奎爾醫師繼出版自主斷食專書後,2023年於Journal of Pain and Symptom Management期刊提出臨床指引(J Pain Symptom Manage 2023;66: e625−e631)。首先,當病人提出自主斷食想法時,醫療人員應該回應:「請問您為什麼會有這個想法?」以探索隱藏在決策背後的脈絡,因為若是病人身心靈的痛苦可以被解決或減輕,病人極有可能會改變想法。若是一直以違法或違反倫理的方式回應,恐怕病人會自行尋找解脫之道。其次,提摩西·E·奎爾醫師建議的臨床指引重點在病人具有決策能力,對病情、預後、停止飲食後的症狀與各種挑戰皆完整認知後,依然維持進行自主斷食的決策,並提醒當事人及照顧者須事先思考,若本人在斷食過程中要求飲食時的應對之道。

 

想要自主斷食,是承受嚴重痛苦的求救訊號

筆者認為想要自主斷食的訴求,其實是病人因嚴重身心靈痛苦或失去尊嚴,而發出的求救訊號,應全面評估病人尋求自主斷食的理由,提供以「病人」為中心的照顧,嘗試解決或減輕病人身心靈痛苦。筆者肯定安寧療護醫療人員照顧民眾的貢獻,相信想要以自主斷食的民眾,若是經過安寧療護的照顧而減輕痛苦,多數自然就不會有採取斷食以加速死亡的想法。因此,我們應投注更多資源在安寧療護體系,重建生命識能,改善服務量能、可近性、健保給付制度及照護品質。針對此議題,請參照安寧之母趙可式教授的精闢建議。

 

借鏡荷蘭經驗,開啟各界對話

其次,荷蘭皇家醫學會在二〇一四年公布了自主斷食的臨床指引,並在二〇二四年改版,其目的是希望為醫療人員提供指引,以正確地讓病人做好準備與指引病人,以及在病人做出自主斷食決策後,啟動或繼續足夠的緩和醫療(palliative care)。依據荷蘭在2007及2012年的統計,自主斷食僅佔所有死亡人口的0.5-1.7%。如前文所述,為了避免我國民眾繼續被片段、過度美化與簡化的訊息而誤導,期待經由廣泛的社會、法律與醫療間的對話,讓民眾充分認知那些狀況適合或不適合自主斷食、應有的醫學評估、意願的確認與紀錄、應連結安寧療護體系支援以應對斷食過程中症狀與挑戰。

 

比加速死亡、快速解脫更重要的議題

筆者在多年行醫與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過程中,親身見證許多被癌症、漸凍症、自體免疫疾病等難治之症折磨的病人,即使已經成為長期臥床、只剩眼睛可以活動、嚴重失能的狀態下,在醫療團隊與照顧者的照顧與支持下,抵抗了加速死亡、快速解脫的誘惑,甚至找到了受苦的意義,而超越了疾病帶來的苦難。誠如陽明交通大學楊秀儀教授所提醒,集體社會不能以「死亡自主」之名,忘記我們有讓受苦的人有尊嚴活下去的責任,而更應該致力於培育病人面對痛苦的能力。

 

結論

在生與死的光譜中,有著各種可能性與死亡的樣態,個人的自主意願與價值觀(還有經濟資源)、醫療資源與選項、家人關係的互動、醫療團隊的信念等等決定最後個人在生死光譜的落點。成熟的公民社會應該可以讓民眾克服死亡的誘惑,找到受苦的意義,支持每個人深思熟慮之後的選擇,而這還需要很多在法制、醫療制度、教育層面的努力,民眾與專業人員間的對話,最終才能引發資源與法制的重置。筆者樂見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的聲明,是這場攸關所有人未來,重要對話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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